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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的书,为什么还要读?

时间:2017-04-27 12:50:56  作者:  来源:中国日报网  
导读:你要找的这本书,不是那种你早就知道很烂的书,而是那种会冒犯到你的书。没错,挑这样一本书,然后一直看到最后一个字。

 

 

 

讨厌的书,为什么还要读?

来做个阅读挑战:挑一本你觉得自己绝对不会喜欢的书——你不喜欢它的风格,它不对你的胃口,或者作者介绍不吸引你。也可以再进一步,比如这本书的题材是你从高中时就不爱看的,或者这本书的作者是你一直避开的。然后,坚持读到最后一页。

听起来简直恐怖,对吧?不过,你现在开了个好头。

你要找的这本书,不是那种你早就知道很烂的书,而是那种会冒犯到你的书。没错,挑这样一本书,然后一直看到最后一个字。

个体的世界观,或多或少会带有局限性。因此,带上“有色眼镜”的我们,选择的信息来源也就相对狭隘——比如社交媒体上关注的人、特定的谈话节目和电台节目等。因此,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读自己喜欢的书,这并不奇怪——阅读是件乐事,可也是件费时的乐事,我们干嘛要浪费时间读不喜欢的书呢?

然而,读不喜欢的书能帮助你重新定义自己究竟喜欢什么——不管是风格、情节还是观点。写一本书,作家要花很长的时间,而看一本书,读者也要花上一段时间,比花在脱口秀和网络视频上的要多得多。你可能花两个小就看完了一部电影,然后便忘光了,但是看书就不一样了。坚持读上300页,意味着你得沉浸在另一个人的世界里,探索别人世界里的观感。为什么要去读你厌恶的书?这就是部分原因。与其把它丢到一边,不如看下去,同里面的观点来个较量,看看你到底在讨厌里面的什么?

我第一次尝试读自己讨厌的书,是安·兰德(Ayn Rand)的《源泉》(The Fountainhead)。那会儿我在大学里学20世纪建筑学,这本书是我的课外材料,但是在翻开之前,我对它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安·兰德,也不知道客观主义,还以为这本书是讲建筑的。我甚至还向我的法国朋友秀了一下。这位朋友是名建筑师,也是个颇顽固的社会学家,我认为他肯定会对此刮目相看。

“你怎么能把这种书带回来?”他满脸厌恶。“但是它跟建筑有关啊。”我弱弱地回答。真的吗?读了几页,我发现自己简直被主角的极端利己主义荼毒了。男主角霍华德·洛克(Howard Roark)总是讲一堆又臭又长的话;女主角多米尼克(Dominique)与神一般的洛克相比,自然屈居下位,她老是穿着及地的长袍在房间里大步穿梭。

 

 

 

讨厌的书,为什么还要读?

《源泉》我还是坚持读下去了。一百页之后,我发现自己简直比我的法国朋友还要讨厌这本书。我在生气和绝望的交织中翻了一页,又翻了一页,终于痛苦地看完了这本书。多米尼克身穿睡袍,踩出重重的脚步声,看完书我就试图把这模糊的回响从我脑子里踢出去。我一直在想,我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个自由主义者。

年少无知的时候,我会欣然接受书里的一切,读过就忘——不管是喜欢的书,还是讨厌的书。直到我开始钻研自己讨厌的那些书,那些看了会生气会愤怒的书,我才真正学会了阅读。维护自己的观点会让你成为一个更优秀的读者,一个充满怀疑的批评者。在脑子里与作者争论,迫使你找到更多的反面论据。你发现自己会毅然决然地去查找其他文本,引用其中的例子,与手里的这本书死磕到底。你会发现你拥有了自己的观点。

参与过辩论的人都知道,有时你只有站在对立面,才能更好地思考自己的立场。所以我又读了霍华德·津恩( Howard Zinn )和保罗·约翰逊(Paul Johnson)的书,他们的书都走极端,我都很讨厌,但是我能从中找到自己对历史的解读。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阅读自己讨厌的书也是令人振奋的。积极证明自己的推断、维护自己的观点能给你的阅读带来目标感。尽管这意味着你会站在作者的对立面,但你同时也就知道了自己的立场。

一本书要是引发了异议,那么它很可能是有趣的,富有启发性的。这本书可能会让你了解到某一方面的更多知识,或者让你更了解你自己。有时,它甚至可能会让你改变自己的想法。

当然,你很容易就能找到自己不喜欢的书。比如我十五年前看的乔治·麦克唐纳·弗雷泽(George MacDonald Fraser)的“弗拉什曼”系列。“弗拉什曼”是畅销书,但我当时是听了新男友的建议去看的,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说不上什么原因,提到畅销小说,我就喜欢不起来。1969年,“弗拉什曼”系列的第一本书《弗拉什曼》(Flashman)发售,后来每一本续作的名字都让人失望(比如《弗拉什曼和印第安人》(Flashman and the Redskins),《弗拉什曼的女人》(Flashman’s Lady))。第一册的封面上是个穿着制服的趾高气昂的男人,女仆在一旁袒胸露乳,背景相当“异域”。有时候,从封面就能分辨出这本书对不对你胃口。

《弗拉什曼》但我还是看了。我跟着同名主角哈里·佩吉特·弗拉什曼(Harry Paget Flashma)穿越大英帝国,抵达苏格兰、印度和阿富汗。他是个轻骑兵,风流成性,还是个酒鬼。他逃避对决,玩弄女性,不负责任。他常常去妓院,还喜欢蹂躏一位阿富汗舞女。看完以后,对于弗拉什曼,就连讨厌我都觉得恶心,我只想离这个人远远的。同样的,我也不想再跟给我推荐这本书的男友在一起了。推书及人真是太有用了。

实际上,读讨厌的书还能让读者之间走得更近。你喜欢的书别人也喜欢,那肯定是件好事。不过,比之更让人兴奋的,是发现自己跟别人有相同的厌恶对象。(不喜欢《匹克威克外传》(Pickwick Papers)的朋友们快来!)我和其他读者进行的最为“火花四溅”的讨论,就是关于我们觉得某本书有多糟糕,或者有多让人失望。

所以,去读一读你讨厌的书吧。你可以有自己讨厌的理由,你知道会有其他人跟你一样,想把这本糟糕的书砸到墙上。不过在你扔书之前,起码先读上一读吧。

原文选自: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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