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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主义的缺席——当代侦探小说形态

时间:2018-08-24 07:47:03  作者:德宗浩  来源:腾讯文化  
导读:2018 8 23坦白说,如果你是一个典型的“侦探推理小说”读者,你一定很难爱上劳伦斯·布洛克。  对于那些沉迷于看到充满夸张离奇犯罪手法与环环相扣紧张情节的“推理迷”,实在没有办法接受推理小说的主角——那位伟大的侦探先生花费一整个章节的时间坐在堕落都市的..

2018 8 23

 

坦白说,如果你是一个典型的“侦探推理小说”读者,你一定很难爱上劳伦斯·布洛克。

  对于那些沉迷于看到充满夸张离奇犯罪手法与环环相扣紧张情节的“推理迷”,实在没有办法接受推理小说的主角——那位伟大的侦探先生花费一整个章节的时间坐在堕落都市的小酒馆边喝咖啡边和身边的醉汉闲聊,而他们的话题竟然与扣人心弦的案件毫无关联。

  《马耳他之鹰》剧照

  毛姆在《侦探小说的衰亡》里说,侦探小说的推理模式很简单:凶案发生,嫌疑产生,发现真凶,绳之以法。这个简单的模式包含一个精彩故事所需要的所有要素。而作者要做的就是尽量不让读者知道凶手是谁,直到翻到书的最后一页。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会用最凝练的语言将读者迅速带到特定的情境中来,然后精心设计一个天衣无缝的“诡计”让读者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这似乎成为从柯南·道尔以来侦探推理小说牢不可破的法则。

  台湾作家杨照认为,推理小说的核心在于“谜团”,无论是密室杀人,还是各种天花乱坠的作案手段,都已经成为推理作家打动读者、跻身一线作者行列最有效的手段。于是在之后的很多年里,我们看到那些离奇古怪的三流推理小说充斥在通俗文学书单里。似乎把一个被无限套用的作案手法,配以各种匪夷所思的离奇动机就能拼凑出一部动人心弦的推理作品。黄金时代之后的推理读者开始对千篇一律的模式不胜其烦,直到哈米特为代表的“硬汉推理”的出现。

  哈米特的《马耳他之鹰》最先将一个充满现实主义精神、冷硬而平凡的“推理者”形象带到读者面前,之后雷蒙德·钱德勒将这一风尚发扬光大——大多数像我这样的“硬汉推理迷”大都认为——这一传统会终结和落幕在劳伦斯·布洛克。

  劳伦斯·布洛克

  在布洛克最引以为傲的“马修系列”的第一部《父之罪》里,布洛克就打破了传统推理小说最珍视的法则:“永远不要在故事落幕之前让读者猜到凶手是谁。”像大多数读者所理解的那样,“父之罪”堂而皇之地把凶手放在一个在读整本书之前就被广而告之的位置。然而这似乎并不会对读者的阅读带来任何困扰。出乎意料的是,在整部作品中,推理小说的命脉不再是“凶手是谁”,而是在一个特定环境之下,怎样的人做了怎样的事。或者我要再次援引毛姆的说法,“硬汉小说并不强调探案。它关注的是人物,是那些骗子、赌徒、小偷、敲诈者、腐败的警察、撒谎的政客,是那些罪犯。小说中有故事,但故事的精彩来源于它们所涉及的人物。”

  所以你才会看到,布洛克笔下的主人公,不是那个拥有超人智慧的“福尔摩斯”,他们破案的方式也并不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重新探索大脑里的“记忆之宫”。而是穿越整个纽约的大街小巷,处理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各种无关的社会边缘人群闲聊。你永远不会知道你的行为能不能帮你找到凶手,布洛克甚至不止一次通过笔下的马修表示,“也许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

  无论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还是阿婆笔下的大侦探波洛,古典时代的推理小说痴迷于一种犯罪场景的建构,阅读这些作品的时候,我们获得一种解谜的快感,一种类似“公式化阅读”的体验,如果你愿意,甚至可以在纸上将所有案件和人物抽离成数学模型,这种抽丝剥茧的纸上演算更接近于科学的乐趣,而非文学。但是我们难以想象有人会试图用抽象模型的方式来还原钱德勒或者布洛克的小说内容。布洛克甚至时不时会跳出来挑衅读者。在《黑暗之刺》里,侦探马修调查一件冰锥杀人案,在收集线索和调查证人之后,案情始终无果,而最后的结局发现,这不过是纽约这座罪恶都市发生的一次临时起意的“冲动犯罪”。传统侦探小说读者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神探夏洛克》剧照

  或者我们从另一角度来看,读侦探小说最过瘾的无非是真相揭晓的那一幕,传统推理小说作者似乎有意让自己的小说充满仪式感,最集中的表现就是,总有那么一个时刻,似乎“不可能的犯罪”出现峰回路转,我们的的主角,福尔摩斯先生,或者大侦探波洛,甚至是柯南,狄仁杰,他们会在某个时刻想通一切前因后果,然后喊出那句著名的“真相只有一个”,将骄傲的罪犯绳之以法。似乎我们之前的一切阅读和铺垫都只为了这一个时刻。

  而这显然是你在硬汉小说中永远都不会看到的。真相时刻从来都不是这类小说会重点渲染的,侦探只是不停地走在城市各种角落搜寻一切琐碎的信息,和形形色色的人闲聊,慢慢把线索拼凑起来。然后一点点透露给你,有时候你甚至没有意识到真相早已经摆在你的面前,有的时候即使在最后时刻你也不会完全想通案件的前因后果。“一流的侦探小说家总是用流畅的语言向你提供事实和推理,绝不装腔作势。”在这个问题上,布洛克也做到了极致。他笔下的马修冷静,沉着,你永远看不到情绪的大起大落。这样的人物显然很难被看作是英雄。这会牵扯到另一个问题,侦探形象的塑造上。

  在小说《屠宰场之舞》里,侦探马修第一次做了一件不那么光彩的事情,城市里的皮条客性虐杀了一个街头男孩,并拍下了视频。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警察无可奈何。在那篇小说里,马修亲自开枪打死了其中一个人。相比较救世主和正义的化身一样的大侦探波洛,马修的出场就带着某种反英雄主义的色彩。作为一个警察,在一次醉酒之后的突发任务中错杀了一个小女孩,这让马修内疚不已,他辞去了警察一职,并且开始试图戒酒。

  劳伦斯·布洛克《屠宰场之舞》

  在马修身上,你看不到太多英雄主义的光辉,他不是万能的高智商破案专家,他调查的案子往往会有很多无用功,而即使是破案,你也很难在她身上看到任何成就感,破案本身对马修来说并不代表一次胜利,而是离城市的罪恶更近一点,所以马修永远是失落和沮丧的。在古典侦探小说中,主角有着超强的价值观,追查真相,找到凶手,付诸法律成为了办事准则,但是在布洛克的小说中,事情往往不像这么简单。马修往往会违规办事,有的时候你会觉得在他身上,或者说从他的视角来看,正义和邪恶的界限往往并不那么明确。这个城市每天都有无数人为了无数莫名其妙的小事而犯罪,马修一次在酒后说,“如果你是一个警察,你需要时刻保持警醒正义的底线在哪里,而我现在并不清楚。”

  布洛克曾经给漫画《哥谭重案组》写序言,在文章里,他坦言自己对这部漫画的喜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布洛克笔下的纽约就像是缺席了蝙蝠侠的哥谭。

  《哥谭重案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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